发生货物提单遗失怎么办?必须进行登报声明!

货物提单是指海运托运人或空运发货人在委托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承运物品时,由承运人或其承办代理人交付给托运人的凭证。当货物提单遗失或丢失时,无法证明物品的承运归属,容易导致纠纷和争议的产生。

因此,如果出现货物提单遗失的情况,托运人应及时进行报告和声明。而登报声明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做法是,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刊登登报声明,声明中包括船名、航次、提单号、货物件数、品名等信息,告知丢失的货物提单号码,并声明遗失提单的货物不得转移、不得卖没、不得抵押,如有发现,即刻通知报失人或海关有关部门,非常必要。

同时,进行登报声明之前还需要注意几点:一是要及时,理论上登报声明的时间最好在提单遗失后1个月内;二是要找到有关的证明材料,如物流公司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

因此,我们在托运货物时,一定要保管好货物提单,如遇到提单遗失,要及时进行报告和声明,确保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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